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严格禁止银行贷款给城乡集体和个体购买进口汽车的通知

时间:2024-07-07 00:54:0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32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严格禁止银行贷款给城乡集体和个体购买进口汽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严格禁止银行贷款给城乡集体和个体购买进口汽车的通知

银发字【1985】第40号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银行总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分行:


  最近,国家决定进口一批汽车,投放市场。为了真正达到稳定市场、回笼货币、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目的,城乡个体和集体购买汽车一律要用自有资金,银行不得发放汽车贷款。现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以及信用社,从文到之日起,对城乡个体和集体单位,一律停止发放购买汽车贷款,也不准变相用银行贷款购买汽车,只准用自有资金购买。


二、各级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及信用社要加强贷款的管理。贷前要审查,贷后要检查。如果发现对城乡个体和集体单位用银行贷款购买汽车或者变相以其他名义贷款购买汽车,银行应立即收回贷款,并加收50%的罚息,还要追究责任。


三、对城乡个人、个体专业户和集体企业(包括单位)过去用银行贷款购买进口汽车的,如今后还需要购买,必须先还清过去的银行贷款,真正用自有资金购买,一次结清,不能分期付款和赊销。


四、对国内生产的汽车,也要比照本通知精神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八五年二月八日

以人为本 创新机制 加强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五华检察院 赖兴平


当前,尽管整个检察队伍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但在局部范围内或部分干警方面,素质不够高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干警执法观念落后,不能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有的检察干警业务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直接影响了执法水平和法律监督的力度。尤其作为基层检察院处于整个检察体系的基础和前沿,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最"亲密"的接触, 基层检察队伍的素质高与低直接关系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将具体地反映出是否体现民意,保护民利,赢得民心,也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检察机关的形象。因此,如何提高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反应快,能经得起考验的检察队伍,是新时期做好检察工作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近年来,我院面对检察队伍人才资源匮乏,办案力量不足的窘境,坚持以人为本,不靠“等”:等那些具备检察官资格且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调入,而靠“有”:靠现有人员,以提高现有人员素质为根本,激发干警的潜力,增强干警的履职水平,有效地解决了人才资源缺乏的矛盾,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我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先后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以人为本,激发干警工作潜力,增强队伍履职水平
1、以政治理论武装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处在打击犯罪第一线的检察人员,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为此,我院始终把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干警的政治能力建设,着力培养干警的危机感和社会责任感,让每位干警都清醒认识到“与其明日找饭碗,不如今朝惜饭碗”。在工作中,我院坚持深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其他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每个干警,不断提高干警理论素养,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
2、以正确舆论引导人。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工作中的楷模,宣传干警身边的好人好事,充分利用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和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办公室副主任蔡仕强同志几年如一日,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院党组发出了向蔡仕强同志学习的号召,要求全院干警学习他“甘于清贫不埋怨、力扛重担不叫苦、成绩突出不邀功、乐于奉献不索取”的精神,对照检查,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素质。
3、以职业道德规范塑造人。职业道德是我们检察工作的指南针,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主体的内心信念来发展和维持。为此,我院始终抓好职业道德这条主线,在进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强调坚持一切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培养干警热爱检察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工作中,要求干警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出以公心,决不把个人私心掺进执法活动,包括个人利益、个人感情、个人喜好,也不能讲朋友义气、老乡情面或小团体利益,更不能徇私枉法,做到不唯情、不唯钱,只唯法、自觉抵制情的干扰、钱的诱惑、权的压力。
4、以良好环境熏陶人。由于我县是贫困县,待遇条件相对落后,个别干警对工作环境、条件,难免会产生无所适从或是急于求成的思想。对此,我院党组坚持以有形工作推动无形建设的工作理念,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引导,帮助干警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工作岗位,在日常工作中,院党组加强干警之间的沟通联系,本着“五心”(即热心、爱心、公心、耐心、细心)关心体贴干警,想干警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设身处地为干警着想,做好干警的贴心人。同时,院党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舍得投入,完善了标准的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健身室等硬件设施建设,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5、以有效创建提高人。一个有效的创建活动是增强干警履职水平的最佳载体,创建过程也是灌输正确思想、弘扬队伍新风、提高个人素质的教育过程。近年来,我院以“争创‘五优’科室、争当‘五好’干警”、争当“学习标兵”、“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室’、 ‘学习型检察官’”等活动为载体,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热情,培养干警良好的工作作风,使每一名检察干警都树立学为终身所需之理念,都能通过学习掌握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展示自我,提高自身的思想观念、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
二、创新机制,搭建干警发展平台,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
1、强化学习,以教育培训为切入点,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积极探索提高干警素质的长效机制,使检察干警能够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创新思想观念、执法理念、工作方法是我们检察工作的重中之中。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作为检察队伍管理的新模式,在全院树立终身学习和团体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一是强化机制抓学习,让理论学习“专”起来。我院班子带头学习,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党组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发挥班子的龙头作用;各科室坚持实行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提高干警的理想信念、业务能力;各干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自我加压,自我提高,通过自学等方式,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二是改进方式抓学习,让理论学习“活”起来。为了解决学习方式单调、内容枯燥、理论学习缺乏内在吸引力和感染力等问题,我院党组在安排落实学习计划时,注意探索多种多样、灵活有效的学习方式,以专题辅导、录像教育、现场观摩、实地调研等方式,让理论学习“活”起来,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三是改善条件抓学习,让理论学习“强”起来。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学习积极性,我院鼓励干警善学、好学、博学,对参加学历教育的干警,在时间、经济上给予支持,我院现有75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45人,占总数的60%。 去年,我院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投资20多万元建成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为干警查阅书籍和资料创造了舒适环境。目前,我院人均一部电脑,各干警基本上都能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已基本上实现无纸化办公、电子检务办案。
2、搭建平台,以岗位练兵为着力点,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
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是公正司法的客观保证,也是抓检察队伍建设最为实在的内容。近年来,我院以岗位练兵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按照法理精通、业务娴熟、技能过硬的专业要求,努力实现由补课式、应急性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转变;由知识型教育向素质型教育转变;由单纯学历教育向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教育转变,促进检察教育的正规化、科学化,提升教育培训的质量,确保队伍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完成法律赋予的重任。一是搭建横向交流平台。我院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制定各类人员岗位练兵计划,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应达到的标准,形成钻研业务的氛围。如去年,我们在继由院领导授课的基础上,扩展到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由科室主要负责人轮流向全院干警传授自己的业务经验,交流工作心得,一年来共举办了保密、侦查监督、公诉、财会、民行、侦查等业务知识讲座7场,促进干警之间的经验交流,从而达到以老带新,共同进步的目的。二是搭建自我展现平台。我院适时组织岗位练兵比赛和业务知识考核,促进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使干警能够展现自己的才华,近年来,我院先后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各类活动10多次。如去年6月,我院首次举办了模拟法庭比赛,10月底至11月初,又首次举办了“强素质、促发展”友谊辩论比赛,为干警搭建锻炼自我、施展才华的平台,加强对干警业务能力的实战训练,提高了干警的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在去年底市院举行的全市检察机关五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上,全市有22人获奖,仅我院就有8人获取殊荣,其中3人获得第一名。三是搭建公平竞争平台。我院推行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制度,通过严格考核奖惩,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奖惩体系,不断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旧人事制度,使那些有才能的人脱颖而出,使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退下来,营造出“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和谐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

关于200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


关于200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交监察发[200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市场行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现对200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既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更要从改革入手,建章立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在交通运输系统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努力做到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和干部廉洁。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交监察发[2008]496号)精神,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额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继续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挂牌监督和招投标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交通建设督查和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财务审计检查。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纪检监察派驻制和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制,实现对工程建设从规划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强化约束自律机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易发权钱交易的环节和特点,完善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系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设置“高压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分包、物资设备采购、工程资金拨付、设计变更等活动;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继续总结、推广廉政建设先进典型,打造“阳光工程”,在全行业形成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氛围,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三)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以建设项目为载体,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建立全国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增强从业单位和个人诚信意识,建立部省信用信息联动机制,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梳理完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规范项目业主行为,规范工程分包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的管理监督。推行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和合理标段划分,防止因低价抢标、压缩工期而导致腐败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源头防腐力度。加快推进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地铲除“权力寻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以权责一致为主线,完善和规范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运行机制,确保政府投资效益的发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继续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的案件,严肃查处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计量、设计变更和质量监督过程中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认定有行贿行为的企业,降低其信用等级,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

  三、工作要求

  200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认真吸取上一轮交通大建设时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教训,在加快建设过程中坚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为交通运输实现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