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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4-06-24 03:33:4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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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 〔2006〕 3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毕井泉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少东 公安部部长助理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刘志峰 建设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牛 盾 农业部副部长

      薄熙来 商务部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孟晓驷 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苏 宁 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家义 审计署副审计长

      牟新生 海关总署署长

      谢旭人 税务总局局长

      王众孚 工商总局局长

      李长江 质检总局局长

      龙新民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王德学 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

      邵明立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田力普  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希钦  旅游局副局长

      张 穹  法制办副主任

      侯云春  国研室副主任

      蔡名照  新闻办副主任

      蔡鄂生  银监会副主席

      范福春  证监会副主席

      袁 力  保监会主席助理

      姜成康  烟草局局长

      胡晓炼  外汇局局长

      赵显人  供销总社副主任

      李东生  中宣部副部长

      熊选国  高法院副院长

      朱孝清  高检院副检察长

      朱曙光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兼任,副主任由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惠鲁生担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12〕5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15.88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三、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按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外资与境内投资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重的要求,致力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致力于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充分发挥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发展。


2012年3月2日